近日從國家環保部獲悉,環境保護部辦公廳對晉北~南京±800千伏直流受端配套500千伏送出工程做出環評審批。本網整理內容如下:
關于晉北~南京±800千伏直流受端換流站配套500千伏送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江蘇省電力公司:
你公司《關于審批晉北~南京±800千伏直流受端配套500千伏送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蘇電發展〔2015〕1123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項目建設內容
(一)三汊灣~開斷點增容工程。線路全長約55公里,更換導線,途徑江蘇省淮安市、南京市和安徽省滁州市。
(二)三汊灣~江北錨塔增容工程。線路全長約57.5公里,更換導線和3基桿塔,位于江蘇省南京市。
(三)江南錨塔~秦淮增容工程。線路全長約1公里,更換導線,位于江蘇省南京市。
該項目在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和下列工作要求后,可以滿足國家環境保護相關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因此,我部同意該環境影響報告書。
二、項目建設及運行中應重點做好的工作
(一)嚴格落實防治工頻電場、工頻磁場等環境保護措施,確保工程周圍區域工頻電場強度、工頻磁感應強度符合《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且應給出警示和防護指示標志。
(二)確保工程周圍區域噪聲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相應功能區要求,防止噪聲擾民。
(三)加強施工期的環境保護工作,落實各項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防塵、降噪措施,不得施工擾民。
(四)加強公眾溝通和科普宣傳,及時解決公眾提出的合理環境訴求,及時公開項目建設與環境保護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項目建設應嚴格執行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各項環保措施。
(一)該項目建設應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輸變電類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監管工作的通知》(環辦〔2012〕131號)相關要求開展環境監理工作。環境監理報告作為環保部門批復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重要依據之一。
(二)該項目竣工后,應按規定程序申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經驗收合格后,項目方可投入正式運行。
四、我部委托江蘇省、安徽省環境保護廳分別負責各自行政區內該項目施工期間的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工作。
五、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后20個工作日內,將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江蘇省、安徽省環境保護廳以及南京市、淮安市和滁州市環境保護局,并接受其監督檢查。
環境保護部
2016年3月11日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