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易電君收到一位用戶吐槽。
他說現在售電公司的業務員比賣保險還積極,前前后后已經有超過20家售電公司找過他,洽談2017年度購電事項。
拜訪過后,還有各種電話跟進詢問,不勝其擾。
用戶表示,已經被輪流轟炸得頭昏眼花,人已蒙圈,不知如何選擇。
所以呢,今天易電君就來跟大家分享一下,從用戶角度出發,對待年度購電協議,該注意些什么?
其一,我們要分清楚年度購電協議和月度集中競價有什么區別?
年度購電協議是以雙邊或三邊自主協商為主,根據協商結果,按照固定值結算全年用電優惠價差。
合同一旦簽訂,全年優惠皆落實,基本無風險。
月度集中競價是由電力交易中心組織,買賣雙方在系統各自出價,出價結束后,由系統按照高低匹配結果,計算可成交部分。
月度競價結果不固定,價差高低浮動,同時存在不成交風險。
由此,月度競價電量協議延伸出多種合作模式,在此不一一細述。
其二,長協電量與月度競價電量如何分配比較合理?
這個比例分配的原理其實跟家庭理財雷同。
年度購電協議,有收益無風險,當然應該占據大頭,建議以年用電量70%--80%簽訂。
如果對電量估算準確率沒把握的企業,建議適當下調比例。
其三,年度購電意向書簽訂工作11月底結束,企業應該繼續觀望還是及早決策?
這里面就涉及到兩個方面,對年度購電價格走勢的判斷,及企業自身議價談判資本(簡單來說,可理解為電量規模大小)。
價格走勢的判斷涉及多個層面,易電君簡單提兩點:
發電成本,廣東參與電力市場的發電企業基本是火電,燃煤為主。有留意能源新聞應該知道,煤價近段時間的走勢天天向上,有走出煤價低谷的趨勢。煤價上漲,火電廠成本必然蹭蹭蹭上升。
會不會影響火電廠進一步壓低年度購電價差?小伙伴還請自行斟酌。
競爭環境,市場上有很多呼聲,希望放開火電以外機組,參與市場。截至2015年底,廣東電網統調水電、風電、太陽能、核電裝機占總裝機容量的21.1%,這當中必然還有部分優先上網的清潔能源。
就算假設真的放開,易電君大膽估算,也就是增加10%的機組進場。
就算10%的機組愿意讓利更大價差,會對整個市場價格造成多大的影響?而這些優惠,又會落到哪家企業頭上?
這就回到我們之前說的,企業自身議價談判資本的問題。
如果你用電規模大,當然更容易受到電廠和售電公司的青睞。如果水電、核電等清潔能源進場,讓利更多,也會優先簽約大電量客戶。
如果你的企業年用電量十幾億千瓦時,你有足夠的資本觀望徘徊。
如果是年用電量800萬千瓦時以下的中小企業,那么易電君建議你,拋開增值服務而言,年度購電協議最重要的因素,還是讓利價差,綜合對比一些售電公司報價方案,該出手時就出手。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