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6日,《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發布,近百項項目的行政審批被取消或下放地方。作為主要“試金石”的能源領域,5月23日,中國國家能源局發布公告:取消和下放涉及能源領域行政審批權事項共計12項。其中包括備注關注的油田開發、風電站投資、電力用戶向發電企業直購電試點、電力市場份額核定等領域。
行政審批權的取消和下放被市場視作中央意圖“放權”以提高經濟運行效率、調整產業結構。按照首批下放的范圍,可再生能源、油氣對外合作領域成為“亮點”,煤炭、鋼鐵等“兩高一資”行業并未放行。
“這批審批權的下放,沒有涉及到鋼鐵、煤炭、煤化工等已經產能過剩的行業。而對于風電等產業鏈的上游組件生產環節出現產能過剩的行業,在下游電站環節下放或取消審批權反而能夠疏導上游過剩的產能。”中國投資協會會長張漢亞告訴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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