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事項的通知》,從明年起,提高省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其中,黃金、煤炭等資源型企業,按稅后利潤的15%計算交納。同時,山東還進一步擴大了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范圍。
根據《通知》,山東對國有獨資企業、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省屬事業單位出資興辦的國有獨資企業,以四類標準執行具體收取比例。其中,黃金、煤炭等資源型企業,按企業稅后利潤的15%計算交納;鋼鐵、機械等一般競爭性企業,按企業稅后利潤的10%計算交納;監獄企業,仍按現行定額交納;儲備糧承儲等政策性企業,免交國有資本收益。對省屬事業單位出資興辦的國有控股、參股企業,按實際分紅的一定比例收取,具體收取比例按以上分類執行。
據了解,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2020年提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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