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經新聞今(18)日報導,因電力公司購買太陽能發電的成本大多會轉嫁給消費者,故收購價格越高、家庭所需負擔的費用也越高。
為了抑制家庭的負擔費用,并將再生能源軸心轉移至風力、地熱發電,以達成電源多樣化的目標,日本經濟產業省考慮將太陽能發電的收購價格于2014年度調降至34日圓/kWh、2015年度進一步調降至30日圓。在此之前,2013年度為38日圓,2012年度為42日圓。
風力、地熱發電的收購價格則將維持現行水準不變,其中風力發電為23.1日圓、地熱發電為27.3日圓。
日本政府于2012年7月推出“再生能源特別措施法案”,規定日本電力公司有義務以固定的價格收購所有借由太陽能、風力、地熱等再生能源所產生的電力。因日本設定的太陽能收購價格居全球最高水準,故該補貼政策上路后就帶動日本國內太陽能電池需求暴增。
因日本政府目前設定的太陽能發電收購價格(38日圓)高居全球之冠,排名第2的為加拿大安大略省的約35日圓,導致業者紛紛搶在“高價格”的當下提出申請。
故目前被認定符合收購要求的太陽能發電設備容量已達約2,700萬KW、逼近日本政府所設定要在2020年達成的目標(2,800萬KW),但獲得認定的太陽能發電設備中仍高達近7成未開始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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