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消息,經上交所查明,華銳風電前董事長兼總裁韓俊良在任職期間,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對公司產品生產、銷售、記賬過程中存在的虛報、造假行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予以公開譴責并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華銳風電在2011年1月13日,以主板主板最貴發行價90元登陸上交所,首日就破發。這家風電龍頭企業IPO發行對應市盈率48.83倍,募集資金高達94.59億元。證券界曾經的大佬尉文淵和闞治東上市時分別持有華銳風電股權8925萬股和1170.96萬股。
此后華銳風電業績連年下滑并帶來巨虧,同時股價一路下滑,復權價最低跌到15.35元,以今日復權收盤價18.84元計,上市以來跌幅也高達79%。
2013年4月20日,華銳風電發布會計差錯更正公告,披露對2011年年報進行追溯調整,其中資產總額調減6.9億元,降幅達2.0%;負債總額調減5.11億元,降幅達2.4%;所有者權益調減1.77億元,降幅達1.3%;凈利潤調減1.77億元,降幅達22.8%。
以上追溯調整系華銳風電2011年度銷售收入相關數據存在虛報、造假情形。
上交所認為,公司關于收入確認的具體依據須同時滿足以下3項條件:一是公司已與客戶簽訂銷售合同;二是貨到現場后雙方已簽署設備驗收手續;三是完成吊裝并取得雙方認可。由于部分生產人員進行了虛假出庫、入庫操作,部分客服人員提供了虛假吊裝報告,部分財務人員依據虛假報告進行了賬務處理,導致部分項目在未滿足第二、第三項收入確認條件的情況下確認了收入。
以上事實表明,華銳風電涉嫌制造和披露虛假信息,年度報告未能以客觀事實為依據,未能如實反映財務數據及經營情況。
經進一步查明,公司前董事長兼總裁韓俊良,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產品生產、銷售、記賬過程中存在的虛報、造假行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行為嚴重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2.2條、第3.1.4條、第3.1.5條的規定,以及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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