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長征電氣發布了《關于風電項目相關情況的說明》的公告。這則被冠以“情況說明”的公告實際是針對本刊5月20日刊發了深度調查報道——《風機項目做局圈錢長征電氣涉嫌虛假稱述》一文的正式回應,是一份“澄清公告”。
公告中,長征電氣沒有否認本刊報道內容,并公開承認“在包括各風電基地在內的有關具體項目建設進度的披露方面仍然存在不足。針對出現的問題,公司將予以糾正。”
正所謂“弄巧成拙”,長征電氣在“情況說明”的公告中“越描越黑”。其公告的“威海風電與威海發電機公司在2012年9月已就廠房(辦公樓)租賃事宜簽署了租賃協議,年度租賃費為153萬元。”一事項與長征電氣的2012年年報內容直接沖突。如果這則公告的廠房租賃事項屬實,那么長征電氣的年報財務數據則存在嚴重造假行為。
莫名其妙的租賃協議
在本刊5月20日的報道中,記者通過實地調查發現長征電氣的全資子公司威海銀河長征風電設備有限公司(威海風電)與兄弟公司威海銀河永磁發電機公司(威海發電機)存在辦公場所、人員、機構和日常工作上的驚人重合,不符合上市公司“獨立性”的基本要求。
面對鐵證,長征電氣被迫承認威海發電機公司的“生產場地和辦公場所是向威海風電租賃。”并解釋為“威海風電與威海發電機公司在2012年9月已就廠房(辦公樓)租賃事宜簽署了租賃協議,年度租賃費為153萬元,約定在2013年8月到期前一次性支付租賃費用。由于該項租賃費未達到信息披露標準,因此公司未就該事項進行披露。”
真相到底如何?
記者專門請教了一位證券財務人員,他明確告訴記者,“300萬以下的關聯交易的確是不用上董事會討論,但是,這是一筆固定資產租賃收入,在其2012年年報中應該體現,一查年報便知。”
記者仔細查閱長征電氣2012年年報后,沒有找到任何與這筆租賃收入有關的信息。在其合并報表的財務項目注釋這一節中,長征電氣明確表述“本報告期無通過經營租賃租出的固定資產。”這就說明長征電氣合并報表的所有公司在2012年沒有任何固定資產是用于出租的。那么,威海風電這個全資子公司怎么可能在2012年9月將廠房租賃給威海發電機呢?
在長征電氣年報的“關聯交易情況說明”這一節中,記者也看到了類似的明確表述“本報告期公司無出租給關聯方的情況。”并同時詳細披露了長征電氣所有合并報表的公司從關聯方承租廠房和辦公樓的情況。這應該也足以說明威海風電向威海發電機出租廠房的真實性存疑。
按照長征電氣的“情況說明”,這筆153萬的租賃收入是在2013年8月一次性支付。先不管這種付款方式是否合理,遵照起碼的財務準則,就算是這樣一次性付款,也應該是按月確認租賃收入,相應收入計入應收帳款項下。但是,在長征電氣的關聯方應收帳款中并沒有這筆收入。
租賃協議根本就是憑空捏造來應付媒體報道和監管機構檢查,還是長征電氣在年報中將這筆租賃收入故意隱瞞了,記者不得而知?
威海風電獨立性明顯不足
記者調查發現,威海風電與威海發電機的成立時間前后就相差半年,成立伊始就不分彼此,存在嚴重的獨立性不足問題。
工商資料顯示,威海風電2010年10月成立,注冊資本5000萬,由長征電氣的全資子公司江蘇長征風力發電設備有限公司獨立出資,辦理注冊的具體經辦人是齊修玲,該公司只有三名董事,其中王國生是董事長,司徒功云是總經理。2011年5月,長征電氣收購全部股權,直接100%控股。2012年7月,司徒功云出任董事長,兼任總經理,王國生仍是三名董事之一。
威海發電機于2011年5月成立,注冊資本4000萬,實收注冊資本只有800萬,銀河集團占80%股權,司徒功云個人占20%股權,辦理注冊的具體經辦人同為齊修玲,該公司也只有三名董事,其中王國生是董事長,司徒功云是總經理。
比對這兩家公司的工商信息就可以發現,兩家公司中三名董事中兩名一樣,總經理一直為同一人,連公司注冊經辦人也為同一人。在記者能夠查到公司信息中,兩家公司的人員構成三分之二以上雷同,但是長征電氣在“情況說明”中卻輕描淡寫地陳述“威海發電機公司成立以來,其財務、資產、業務技術與威海風電均保持獨立,但由于歷史原因,有部分管理人員與威海風電存在交叉任職現象。”
記者就不知道這所謂的“歷史原因”是什么?這“均保持獨立”又是從何談起?
除了上述搪塞之詞。長征電氣居然在“情況說明”中直接虛假陳述。公告中提及“2011年銀河天成集團與外方發電機設計者成立威海銀河永磁發電機有限公司,并通過租賃長征電氣威海生產基地的方式,為本公司生產供應永磁發電機。”但記者獲得的工商資料表明,威海發電機就是銀河集團與司徒功云個人共同成立的,而且這位司徒先生既不是外方人士,更不是什么發電機設計者。
又一個“越描越黑”的地方是,長征電氣解釋為什么自己不投資設立發電機公司,給出的理由是“由銀河天成集團而不是公司投資主要有以下三個考慮:(1)從技術到產品的轉換,再到批量生產,其過程非常復雜,不確定性較多,風險較大。處在發展初期的銀河風電在資金不足的情況下,也難以承擔相應的風險。”記者難以理解的是,實收注冊資本只有800萬威海發電機難道比實收注冊資本1億元的威海風電的的資金更加充足嗎?抗風險能力更強嗎?
在本刊的質疑報道發布之后,多位知情人士向記者提供了新的調查線索,關于長征電氣風機項目的更多調查正在展開。記者也同樣期待長征電氣在公告中提到的“選擇適當時機,邀請投資者及媒體前往包括風電基地在內的公司現場進行實地考察”,希望長征電氣能夠舉辦一次全面開放的、不設防的真正意義上的實地考察,而非擺拍。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