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網公布2017年流通領域成品油商品質量抽檢結果,抽檢了100個成品油樣品,有8個樣品不合格。
為認真履行《大氣污染防治法》賦予的職責,落實成品油質量升級工作部署,根據《工商總局辦公廳關于組織部分地方工商局集中開展2017年流通領域成品油質量抽檢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流通領域成品油商品質量抽檢實施方案》的要求,云南省工商局組織對紅河、文山、西雙版納、昭通等4個州市流通領域成品油商品質量進行抽檢。
本次抽檢了100個成品油樣品。其中:車用汽油(V)50個樣品,車用柴油(V)50個樣品。車用汽油檢驗項目包含研究法辛烷值、硫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密度、錳含量、膠質。車用柴油檢驗項目含閃點、硫含量、密度、冷濾點、凝點、餾程。
經過檢測,共有8個樣品不合格,不合格率8%。其中,車用柴油不合格5個樣品,不合格率10%,主要不合格項目為硫含量、閃點、冷濾點;車用汽油3個樣品不合格,不合格率6%,不合格項目為研究法辛烷值。
對檢出的不合格成品油商品,云南省工商局已下發通知,要求相關州市工商局依法組織查處。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