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何要搶先入圍?
“太陽能惠民工程(節能產品惠民工程高效節能家用燃氣熱水器推廣活動)”由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出資40億元開展,6月1日開始實施,目前已經陸續公布了兩批入圍企業和產品型號名單。兩批入圍節能產品惠民工程的共有96家企業,入圍的太陽能熱水器產品,每賣出一臺,可以獲得100-500元不等的國家補貼。按照要求,所有申請參加的產品,都要提交型式檢測報告和能效檢測報告。據悉,這96家企業中80%是銷量不高的小企業,排名前20的企業占據的補貼款份額約為80%。以40億元的80%計算,行業前20家企業平均每個企業可分得1.6億的政策補貼。企業入圍的時間更早、產品更多,獲得的政策補貼金額就會更多。
騙補將加倍處罰
7月1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發改委和商務部共同印發了《節能產品惠民工程推廣信息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對于列入節能產品惠民工程推廣目錄的節能家電以及其他節能產品生產企業和銷售企業予以詳細規定。該通知提出,對節能補貼政策實施中弄虛作假、騙取補貼的企業,將采取通報批評、追繳補貼資金并加倍處罰、取消推廣資格、列入誠信“黑名單”并在媒體曝光等措施予以處罰。
無話可說
“我無話可說!”皇明太陽能董事長黃鳴將首批入圍“太陽能惠民工程”的企業名單重重地摔在茶幾上。在這份名單上,皇明太陽能有2個型號入圍,同時入圍的共有20家企業,除了日出東方,其他企業都只有寥寥幾個型號,最多20多個型號的產品入圍。但日出東方,有共計160個產品型號的產品入圍。
“無話可說”的黃鳴最終還是決定站出來說話:“江蘇省質檢院是怎樣在短短幾天內拿出上百份檢測報告的?這在技術上和程序上幾乎無法實現。我們嚴重質疑檢測報告的真實性。”
盡人皆知 無人敢言
“一臺太陽能熱水器的檢測,從制樣、送樣、報檢、到出據報告需要經過極為嚴謹、科學的檢測過程,而且(光照要達到一定條件)必須滿足檢測周期的要求,天氣條件適合的情況下,一份正規的、有效的報告至少需要5至7天時間。僅僅太陽能熱水器一個單項的得熱量檢測就需要在特定的天氣情況下,通過輻照數據,檢測其得熱量均值,而且晚上還要檢測其熱損,這都需要時間。當然還要看這個檢測單位的級別、規模以及檢測設備的條件,任何一家檢測單位的檢測能力都是有限的,不可能一次檢驗幾十款太陽能產品。
江蘇省質檢院在第一輪惠民補貼過程中,江蘇企業中標型號超過總型號的一半,有些企業竟然獲得全系列產品報告,進而通過能效補貼審查,這是一種怎樣的“高效率”?
正常情況下,近百份檢測報告按正常流程至少需要1至2個月時間(這還不包括檢測不合格復檢的時間),此事在整個行業內已是盡人皆知,眾多專家更是震驚,但大部分人和企業明知也噤聲,因為怕得罪人。
造假案還是財紀案?
10月17日,江蘇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布公告稱,6月初“集中出具379份能效檢測報告和相應的型式檢驗報告”。
數百份天膽報告瞬間出籠,真是曠世奇聞,荒謬之極!且不論天氣、設備、場地、人手等客觀條件滿足與否?(我們今后將陸續就這些條件質疑),單說數百份報告集中在幾天內出具就嚴重不合規范,不合邏輯,無法自圓自說,更無法說服公眾!
幾個月前就預賭國家需交什么文件,需做何種檢測?數十萬甚至上百萬的費用各企業老板愿不愿投?院方哪位領導膽子大到竟然為這么多企業墊付數百萬元的國有資產?有沒有合同在先?能否拿出來看?萬一沒賭對政策怎么辦?萬一老板們不認怎么辦?請問哪位院、局、總局領導膽敢擔如此荒誕的天責!對于院方來說,這可不僅僅損失幾百萬可以了事的!
眾所周知,此次國家惠民工程是怎樣的倉促出臺,而國家數個部委緊意磋商探討的政策文件(應該屬國家機密文件吧?),竟然2個月前被一個省級局下屬的質檢院作為賭博性的預批數百萬元人力物力資產資源的決策依據!并理直氣壯,言辭鑿鑿公告于眾!?
難道這些人不怕擔嚴重財務違紀和泄露國家機密的罪名和罪責?或許寧肯擔此重責而拼命掩蓋更重大更石破天驚的什么?對此,社會公眾必定早已心知肚明,只需靜等國家有關部門和眾媒體的調查結論。
5天不可能出百份報告
據悉,6月1日,節能產品惠民工程管理辦公室才發出通知,要求企業在6月4日進行申報,并提交能效檢測報告、節能認證證書等15項文本資料,惠民工程補貼金額按照產品所達到的能效等級和水箱容積來確定。申報時間如此緊迫,是造成很多企業來不及申報的原因,而日出東方居然成功過申報了100多個型號,讓黃鳴懷疑起為其提供檢測的江蘇省質檢院。
“測試能效系數和產品型號檢驗檢測周期至少是5-7天,正常需要10天左右。從接到通知到申報只有4天時間,其中包含周六和周日雙休日,如何來得及出具百份檢測報告?”黃鳴據此質疑江蘇質檢院涉嫌偽造檢測報告,與企業聯合騙取國家政策補貼。
皇明技術研發中心總監張立峰也表示,太陽能熱水器能效檢測的參數多,所以用到的設備也多,一個檢驗中心的檢測能力也是有限的,目前國內檢測中心不具備同時檢測那么多臺太陽能熱水器的能力。
三大疑點
一、檢驗報告中檢驗地點不符法規要求。根據首份被媒體公開的檢測報告顯示,江蘇質檢院所出具的編號為“(2012)SJZWJ-XS0726”的檢驗報告檢測地點為“本院光華東街/日出東方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圍繞檢測地點,他提出:此型式檢驗究竟是在“江蘇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進行的,還是在“日出東方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的?兩個地點相距300多公里,如何在4天時間內完成全部型式檢驗項目?假使是江蘇質檢院把檢驗業務分包給日出東方公司或者租賃日出東方的檢測設備進行檢驗工作,這不符合國家有關第三方檢測的要求。
二、檢驗時間周期未達標。按照國家標準,型式檢驗需要熱性能1天、水質2天、空曬2天,因此至少需要5天時間,如果加上耐凍測試、輪廓采光面積測量等項目,實際需要的時間更長。而江蘇質檢院僅用4天就為其出具報告,涉嫌違規造假。
三、江蘇質檢院所出具檢驗報告數量與該院測試能力嚴重不符。
1年前已開始送檢
出東方董秘劉偉解釋說,早在2009年3月,太陽能熱水器能效標準就開始在業內討論,2011年10月1日,國標委就出臺了強制能效標準的具體內容,并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能效標準從啟動到實施這個過程有3年時間,公司從2009年就開始著手產品能效的內部檢測,截至今年8月,已完成大部產品型號的內部檢測工作。就在去年10月后,公司就啟動了外部送檢,第一批160個型號大部分在江蘇質檢院檢測的,到今年6月惠民工程啟動后,已完成了上述型號的第三方檢測。提前檢測主要是針對國家強制能效標準的實施,并不是針對節能惠民工程的。
為證明這一說法,日出東方還出示了一份標有檢測時間為2012年3月26日至2012年3月28日的型式檢驗報告,檢測單位為位于南京市的江蘇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隸屬于江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如果皇明認為我們第一批中標160個產品有問題,那皇明第二批中標40多個,日出東方中標13個,我們是不是也可以質疑呢?
質疑沒有依據
面對黃鳴的質疑,日出東方回應稱對方的質疑沒有依據。日出東方在10月18日緊急發布的《澄清公告》中稱,公司早在2012年5月,便“已完成大部分產品內部檢測和外部送檢工作”,且公司“目前還未有一臺產品獲得國家補貼款,騙補之說完全不負責任,更不利于行業發展和國家政策順利推進實施”。日出東方董秘劉偉表示,“那些捏造謊言的人,其背后的目的誰心里都明白”。
騙補之說不負責任
日出東方發布澄清公告,表示媒體報道嚴重失實,否認騙補質疑。公告稱,公司從2009年開始,著手能效等級產品的研制及內部檢測工作,2011年10月1日,強制性國標正式發布后,公司即著手準備對外送檢工作,以備執行2012年8月1日實施的《家用太陽能熱時期能效等級》標準。直到今年6月1日,太陽能熱水器納入節能惠民工程補貼政策正式發布,至此,公司已完成大部分產品內部檢測和外部送檢工作,為滿足國家能效等級標準進行了充分準備。而自2012年6月1日,節能惠民工程高效節能家用熱水器推廣工程補貼政策實施以來,公司目前還未有一臺產品獲得國家補貼款,騙補之說完全不負責任。
江蘇質檢院稱,自2012年2月15日開始接受太陽能熱水器委托檢驗任務,檢驗目的都是進行能效測試,確定能效等級。按照GB26969-2011《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的要求,做能效檢驗必須先做型式檢驗。在其后3個月左右時間,共對379臺太陽能熱水器進行了檢測,其中日出東方公司的80臺產品在質檢院和該公司兩地實驗室檢測完成,其它(包括日出東方公司的另外80臺)均在院本部進行。在此基礎上,于6月初集中出具了379份型式檢驗報告和相應的能效檢驗報告。
檢驗方法上,是按照GB/T 19141-2011《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技術條件》對這批產品進行檢驗的。按該標準要求,熱性能測試“至少應滿足“8.5.1.2”條規定的一整天”,型式檢驗周期一般為7天左右,其中僅熱性能測試通常需要在工位上進行,對此,業內專家是認可的。
檢驗時間是“填錯了”
針對皇明之前對“檢驗時間”的質疑,江蘇質檢院承認,報告里的時間有錯誤。“關于型式檢驗報告上"檢測日期欄"中顯示的檢驗時間問題,是報告編制人員錯誤地把能效報告的檢驗時間填在了型式檢驗報告“檢測日期欄”中。雖然該錯誤不影響檢驗結論,但是我院將按照GB/T 27025-2008《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進行整改,并對相關人員嚴格追責。
部分項目在日出東方完成
至于檢測地點,江蘇質檢院表示“部分項目檢測在日出東方的實驗室完成。”從3月25日開始,檢驗人員攜帶便攜式設備,并利用企業的實驗設施,完成了大部分項目的檢測,鹽霧試驗是取試樣集中送院本部進行。并稱在報告上如實標明了兩個檢測地點:“本院光華東街/日出東方太陽能有限公司”。
愿意接受復檢
江蘇質檢院稱,6月1日惠民工程標書公布后,企業來催要報告,于是我院按委托協議要求出具了檢驗報告。對此,江蘇質檢院稱,這批報告不符合相關規則中關于對“第三方”的要求,所以愿意重新對該批產品進行檢驗或商請有關部門指定權威機構對其進行復檢。
商人以盈利為目的,這無可厚非,但是采用不正當手段,不遵守規則去牟取利益的做法就應該受到堅決抵制了,如果再加上“官商勾結”,那更是危害無窮。商家之間公平競爭,不管誰勝誰敗對消費者來說都是好事,但如果是靠玩弄手段,最終受害的還是消費者。太陽能得益于太陽,這個行業就更應該放在陽光下發展,黃鳴能夠站出來,揭露行業黑幕,且不論他這么做的動機如何,這種做法和膽量都值得贊賞,令人欽佩。倒希望更多的像黃鳴這樣的人站出來,讓更多的黑幕大白于天下。這樣雖然不能一下子解決問題,但拋出問題起碼就離解決問題更近了一步。同時也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加強管理,努力營造一個公平公正的市場,讓行業更為健康的發展,讓百姓生活得更安心。
江蘇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于1982年2月經江蘇省編委批準成立,是隸屬于江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從事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的省級綜合性檢驗機構。2005年5月經省編委批準,增設江蘇省食品安全監控中心。2006年8月江蘇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所更名為江蘇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