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石燃料的開采最終是要枯竭的,這是常識,可是,經常可以在媒體上見到這類言論:石油40年就枯竭,天然氣也在60年開采完了。這是錯誤的,沒有理解“儲采比”的含義。
資源不是地下埋藏的儲量
資源不是指自然界地下蘊藏的數量,而是經過人們的地質勘探和研究,認識到的地下蘊藏并可被利用的數量。
資源是有經濟價值的,其中一部分在現在就有開采價值,另一部分則只能在可以預計到的較高科技和物價水平上才具有經濟價值。后者為次經濟(sub-economic)資源。
資源量(Resource)和儲量(Reserve)是屬于一個體系的概念。儲量是經過勘探證實的并在現有(目前和近期)條件下就有經濟價值的資源量。
也就是說,資源量不是一成不變的數據,它會隨著人們認識的提高及技術的進步而不斷地增長。
儲采比不是可開采的年限
儲采比(Reserves to Production Ratio ,簡寫R/P ratio)是指本國或本地區剩余可采儲量與當年總產量的比值,以“年”來表示。儲采比是涉及到勘探、開發、生產、利用等相關技術經濟因素的一個綜合參數。
儲采比=剩余可采儲量/當年總產量
在日本,把儲采比稱為“可采年限”, 儲采比含義是:當不繼續勘探可采儲量,而且總產量也不增加時,那么還可以開采多少年。不能解釋為最終可采年限,因為“剩余可采儲量”不斷從“資源量”數據中獲得補充。“剩余可采儲量”和“當年總產量”著兩個數據都是變化的。用歷年BP公司《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中的儲采比數據制成下表,您可以看出,儲采比數據并不是每年少“1”,而是時高時低。
世界化石燃料的儲采比的變化/年
| 2003年 | 2004年 | 2005年 |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
| 煤 | 192 | 164 | 155 | 147 | 133 | 122 | 119 | 118 |
| 石油 | 41 | 40.5 | 40.6 | 40.5 | 41.6 | 42 | 45.7 | 46.2 |
| 天然氣 | 67.1 | 66.7 | 65.1 | 63.3 | 60.3 | 60.4 | 62.8 | 58.6 |
化石燃料可以開采多久?
資源量不能指導商業生產,從不同角度可以得出不同數據,相差大些如一倍也不算錯,但可采儲量就要求數據可靠,對規劃和生產有指導意義。非常規石油如油砂和非常規天然氣如頁巖氣、天然氣水合物還處于資源(埋藏)量時期,將沒有商業價值的資源量轉化為有商業價值的可采儲量的速度,其轉化將取決于促進地質條件復雜或環境敏感地區的資源勘探速度、降低開發成本、提高采收率的技術進步以及銷售價格的提高。
地下的埋藏量不斷地被人們認識,技術進步不斷地擴大資源量,資源量又不斷地補充給可采儲量。煤、石油和天然氣究竟什么時候被開采完,目前還預測不出來。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